填报说明
一、申报单位
由所在用人单位作为申报单位。
二、照片
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三、身份证件(护照)号码
指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件及其号码。
四、人才服务专员(联系人)、联系电话
指申报单位的人才服务专员(联系人)应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熟悉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相关情况。联系电话请同时填写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保证联系畅通。
五、最高学历学位及其毕业院校和专业
请填写申报人所获最高学历(学位)及其毕业院校、专业全称。如:“大学本科学历 经济学学士学位 贵州大学 会计学专业”。
六、家庭详细地址
指能够通讯地址。
七、工作单位及职务
指申报人目前工作关系所在单位及其现任职务。
八、单位性质
指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非公企业
九、拟申报类别
申报第一层次人才或第二层次人才勾选“安顺优才卡”,申报第三层次人才或第四层次人才勾选“安顺人才服务卡”。
十、学习及工作简历
请按照从往至今的时间顺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每一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具体到月份。学习经历从大学专科填起。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院校、专业、学位。工作经历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单位、职务。
十一、认定依据
参照《安顺市人才认定分类目录》(试行)中人才层次分类符合的主要对象填写。
十二、个人承诺
申报人亲笔签字作为承诺。请勿空缺,请勿由他人代签。
十三、所在单位意见及本人承诺
请简要说明:①是否符合申报条件;②是否同意申报。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四、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请简要说明:①是否符合申报条件;②是否同意申报。并加盖公章。
十五、归口市级主管部门(目录中确定的审核部门)意见
请简要说明:①是否符合申报条件;②是否同意申报。并加盖公章。
十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请简要说明:①是否符合申报条件;②是否同意申报。并加盖公章。
十七、本表一式三份
用人单位、归口市级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