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4号
发布时间:2025-01-20 16:41
信息来源:安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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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张进平、宋文保、王孟国诉你公司支付工资的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安市劳人仲裁字(2024)279-281号)。请你公司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安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安顺市西秀区市府路17号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4办公室)领取以上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如你公司不服以上仲裁裁决,自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安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