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24)10号
发布时间:2024-03-06 15:57
信息来源:安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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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倪海朝、赵卫、王晓雪诉你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绩效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的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安市劳人仲应字【2024】第103-105号)、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规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8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特此公告
安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