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23)27号
发布时间:2023-04-25 15:22
信息来源:安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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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谢加林诉你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及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安市劳人仲裁字〔2023〕68号)。请你公司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安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安顺市西秀区市府路17号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4办公室)领取以上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如你公司不服以上仲裁裁决,可自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否则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安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