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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文书送达公告 (20260002号)

发布时间:2026-01-05 09:24

信息来源:安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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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平坝区齐伯镇农工商联合公司:

安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吴高平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依法作出《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安顺市鉴字DJ202500998)、《停工留薪期(含延长期)初次确认通知书》(安顺市鉴字TG202500722)、《辅助器具配置初次确认通知书》(安顺市鉴字FP202500032)。经鉴定吴高平的鉴定结论为:伤残八级。吴高平的停工留薪期为:自受伤之日2023年2月21日起至2024年2月15日止,共计360天。吴高平的伤残情况符合配置: 半口假牙。以上鉴定文书已通过邮寄无法送达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此鉴定结论有异议,请你单位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特此公告

安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