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拨付2023年市本级青年就业见习 补贴(第三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0 12:04
信息来源: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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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根据《2022年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清单》和《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好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的规定,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
现将2023年第三批审核通过的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情况进行公示,详细名单附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单位进行举报或投诉。
监督电话:0851-33526374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0日—2月25日
2023年市本级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汇总表(第三批) | |||
序号 | 见习单位 | 补贴人数 | 补助金额(元) |
1 | 安顺市人民医院 | 56 | 563025.00 |
2 | 安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2 | 21219.00 |
3 | 安顺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2 | 2000.00 |
合计 | 60 | 586244.00 |
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